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
管理条例》颁布12周年宣传标语口号

  一、 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颁布12周年!

  二、 依法加强无线电管理,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! 

  三、 严禁擅自设置电台,私自利用频率违法!

  四、 维护电波秩序,服务科学发展!

  五、 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,保障无线电通信顺畅!

  六、 让无线电频率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!

  七、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热烈庆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颁布12周年

  八、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、统一规划、分工负责的原则,贯彻科学管理、促进发展的方针。

  九、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。

  十、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竭诚为南京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。